家裡人精神失常再次強制住院如何減免醫療費用?
家裡人精神失常再次強制住院,幾年前強制住院衛生部所屬療養院有發給重大傷病卡,現在重大傷病卡不知道有沒有放在兄弟姐妹的家裡,衛生部所屬療養院本身有以前的強制就醫門診紀錄吧,如果重大傷病卡的紙卡沒帶,療養院能讓家裡人減免醫療費用嗎,要家裡精神失常人的雙證件才可以去健保局補辦,不知道有沒有被家裡精神失常人把雙證件弄丟,雙證件有沒有在家裡精神失常人身分都不清楚,因為突發狀況把家裡人強制送醫,早已記不清幾年前強制住院時花了多少醫療費用,現在家裡經濟狀況比以前差很多,擔心醫療費用太多影響家裡生活,衛生部所屬療養院的醫師和護理師和社工師能協助家裡人補辦重大傷病卡或直接發新的重大傷病卡嗎,家裡精神失常人不知道能不能即早恢復平常生活作息,請教一下,謝謝。
⚠️ 這是十多年前網友的回答,不是醫療建議。醫學共識與藥品資訊都已改變,身體不適請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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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醫務社工,醫院內就有社福署當值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