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5 放假的時候每天都和朋友出門玩 我覺得這樣我很放鬆很開心 因為自己在家玩手機被罵 看書就說在裝 現在家人說我在出去玩就把腿打斷 我真的法律規定凌時到5時這段時間未成年者必須在家 那如果我早上或者下午出門然後晚上12點以前到家 會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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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會規定什麼幾點到幾點得待在家……(又不是戒嚴)
但是法律會禁止未成年人出入特定場所,
或要求警政社服人員,關懷未成年人深夜在外遊盪的情形,
以防止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處於身心會受到危害的境地。
至於你的家人說會把腿打斷,那是嚇唬你的。
用意同上是不希望你涉入不正當的場所,
既然已經滿15歲了,就應該學會告知家人自己的行蹤,
讓他們在家能夠安心,這才是長大的基本表現。
當然,如果家人真的要把腿打斷,請馬上播打113防家暴專線!
你的家人會先瘋狂打電話給你或者你家人找不到你就會去報警,然後結果還是被人罵
傻仔,出了門就不要回家,你這麼恨出門的話,先看看「苦兒流浪記」作好準備,否則比苦兒更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