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錢6個月期滿領取?
請問
撿到錢,滿六月份後,去警察局辦理領取手續後,多久才會匯入個人帳戶呢?(現在不是直接領現金)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3 則回答
請到員報案派出所
帶您的雙證件
報案後約2-3週之後會收到警察局寄來的公函,6個期滿後,帶著報案的收執書,公函,身分證及銀行帳戶正本到偵查隊去辦理(不是報案的警察局)
我大約1個半月才收到款項,中間有過年跟元宵節休假日,所以正常來說應該是1個月才收的到錢(還扣掉匯費)
誰要給你匯款? 自行持通知書到局領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