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台灣法律無法伸張正義何不沿用他國之法?
總統勾結敵國勢力,沒罪
殺公務員,微罪免刑,還符合減刑
毒品買賣運送交易,罰款
學生號召包圍官署,沒罪還晉升
公務員貪污受賄,微罪罰款
法律之前人人效法,犯案皆無罪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沿用美國之法..... 將成為美國偉大總統拜登稱闖人國會美國太陽花的川粉是 "本土恐怖份子". 川普都出面嚴詞譴責國會暴徒: 你們不是真川粉.小英不但支持太陽花攻進立法院.林飛帆還成小英手上明珠.所以小英就是...民主暴徒........不能當總統.
你住台灣哪個縣市?
去找你當地縣市立法委員提案修法
法律是立法委員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