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辦理戶口的手續問題?
身邊無法拿到原戶口要辦理遷出
可以直接到戶政事戶所去辦理遷出跟簽入嗎?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戶籍法
第 56 條
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戶口名簿由戶長保管。戶內人口辦理戶籍登記時,戶長應提供戶口名簿,
不得扣留。
第 80 條
戶長未依第五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提供戶口名簿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
千元以下罰鍰。
根據內政部戶政司官網
https://www.ris.gov.tw/documents/html/2/3/4/394.html
辦理戶口遷出與遷入
應備證件
1.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應同時附原戶籍地戶口名簿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