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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竊盜案 羈押具保?

發問者 匿名 ・2021 年 3 月 10 日 ・法律與道德

急、急、急、竊盜 \羈押具保 急~急~急~請問知道的大大 我朋友有3件竊盜案已判決了3個月、50天 、3個月、但執行書還沒來。又因竊盜罪沒去做筆錄,警察拿拘票把人帶回去做筆錄,他有承認多件是他做的,大概會判多久? 檢察官認為他還會再犯,就當場收押。他被告每天能接見,朋友也能接見。聽友人說收押2個月就會放回來了。是真的嗎? 他前幾天有開庭,還去派出所可能是做筆錄。 申請 羈押具保 獲准機率大嗎 回來的機率大不大?還是會接下去執 行 請知道的大大 告知我 謝謝 感恩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垃圾犯罪就要有承擔後果的屁股, 不想被關? 垃圾就直接叫牠自行跳焚化爐自我了斷吧
匿名 2021 年 3 月 25 日
** 大概會判多久?這是法官的職權,旁人無法得知.但一犯再犯,累犯慣竊,除了判刑外,不排除法官會裁定<強制工作>. 別聽別人說,檢察官的羈押期是2個月,但可以再聲請延押一次2個月. 這期間可能交保,可能送審至法院繼續羈押,可能直接送執行,都有可能. 如果能交保,奉勸也不要去辦理交保.因為出來後還會乖嗎?還是繼續偷又被抓.
~海王子~(Lv.7) 2021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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