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訴訟過程中對方把所有事情混淆 拆東牆補西牆法律有什麼名詞可以讓法官了解及反駁?
比如:我跟你買房多少錢
我欠你的錢怕你急用
概況承受裝潢費用--錢
積欠你的分期給你 怕你要用錢
欠你的你的建物至銀行貸款一次歸還
對方會說
我欠你的錢怕你急用, 積欠你的分期給你 怕你要用錢
求幫助如何反駁?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所述商品、利率與稅制均已過時,不構成投資或財務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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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投訴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7%88%86%E6%96%99%E6%8A%95%E8%A8%B4&oq=%E7%88%86%E6%96%99%E6%8A%95%E8%A8%B4&aqs=chrome..69i57.1323617j0j9&sourceid=chrome&ie=UTF-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oNcVdALl2E&list=PLlXAzSXocsCAO2UrzUHpfMhvnG_MNOJm-&inde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