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拒絕提供出勤記錄,也沒給加班費?
雇主說明天給我出勤記錄,結果去了,我領了薪水,還要我簽了自願離職書(回家才知道這個嚴重性),再隔天去找雇主時他態度大轉變,說我們已經沒有瓜葛了,那他說要給的記錄呢?我都有錄音起來,請問我該怎麼做?還有他也會再公司罵三字經,有證人,而老闆娘是會強制要我做他私人工作,利用我空班休息時間以最底兩百元要我幫她打掃私人住處三小時,當時當然只能配合,離職後,老闆娘還跟員工說我吸毒,亂講話,請問我該怎麼做?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你有錄音就方便多了,報警,然後找出你得出勤記錄,最後去做個測試,證明你沒有吸毒。
直接提告 出缺勤紀錄要保留三年 簽自願離職這個沒辦法 你不看就亂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