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範吳彥穎(臉書帳號吳珮妏)網路犯罪貼文攻擊,此人是「累犯」慣犯,有司法院判決書為證:「被告吳彥穎(臉書帳號吳珮妏)於民國101 年5 月16日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被判刑兩個月。於104 年6 月4 日執行完畢,其於該罪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本件罪刑,構成累犯」?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NDM,109%2c%e7%b0%a1%2c2884%2c20210125%2c1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9年度簡字第〇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吳彥穎
上列被告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9 年度偵字第〇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吳彥穎犯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題當年無人回答
這則提問從 2021 年發出後,直到知識+ 在 2021 年 5 月關站, 都沒有等到任何一則回答。它就這樣留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