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案恐嚇想要做銷案? 發問者 小美 (Lv.1) ・2021 年 4 月 6 日 ・法律與道德 因為一場誤為而跟朋友起爭執所發生的恐嚇事情,回家之後家人帶我去警察局備案被人恐嚇,可是因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因為誤為解釋清楚了,而想要銷案,請問這樣是否需要到警察局或打電話來做銷案的動作呢?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1 則回答 沒有備案只有報案 沒有報案不必銷案 恐嚇罪非告訴乃論 如果成案無法銷案 袁崇煥(Lv.7) 👍 1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