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關係並沒有像夫妻關係有法律保障?
⚠️ 這是當年網友的回答,台灣法規歷經多次修訂,內容很可能已不符現行法律。具體案件請諮詢律師。
2 則回答
不然,你認為結婚是件兒事嗎??
就是因為結婚在法律上代表著不同以往的法律定義。
相對而言,朋友在法律上並沒有任何的義務與權利。
有一種「事實上夫妻」概念。
在我國司法實務已出現、並使用此概念,首次是出現在某名人的相關案件但事後被批評誤用了「事實上夫妻」概念。這個概念尚在發展中,不過有幾點可以報告:
1.同居男女非事實上夫妻。
2.家庭費用負擔、贍養費,與民法上的夫妻同,比較沒爭議。
3.目前法院見解認為無繼承權,只有遺產酌給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