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識家圖書館 奇摩知識+ 紀念館

關於僱主對僱員新的員工守則,在辦公時間內不可使用私人電話與外界聯絡(只限午膳時間及公司安排的15分鐘小休時間),如遇上緊急事情需聯絡外界或接聽,都需要先向上司申請,獲批准才可以使用私人電話。 就上述員工守則,是否有勞工法例可保障僱員應有權利?

發問者 匿名 ・2021 年 4 月 9 日 ・其他 - 事業及求職

本題當年無人回答

這則提問從 2021 年發出後,直到知識+ 在 2021 年 5 月關站, 都沒有等到任何一則回答。它就這樣留在這裡。

商業及金融裡有人回答的問題